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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論文格式除論文封面顏色、論文繳交本數等共同事項,依校方教務處公告說明辦理,其他論文撰寫格式,可參考國文系暨台文所論文寫作手冊或依各指導教授之指導撰寫論文。

申請學位口考的同學,請依下列步驟準備,學位考試相關表件(odt文件)請另存新檔(連結)下載,避免跑版亂碼。
一、申報論文題目及申請指導教授

  碩士 教學碩士 博士
申報論文題目、確定指導教授 碩士論文題目申請表【表A】 「碩士論文題目申請表【表A】 「博士論文題目申請表【表A】
學期中更換指導教授 【更換指導教授申請表】 【更換指導教授申請表】 【更換指導教授申請表】


二、申請學位口試,必須修畢學分,並取得相關資格如下:
(一)、申請資格:

  碩士 教學碩士 博士
修畢學分 32學分 32學分(含論文指導4學分) 24學分
修課注意 自92學年度入學學生起,碩二、博二學生:上學期必須修一門「論文指導(一)、下學期必修「論文指導(二)」各3學分0學時(不計入畢業學分)。 必修「論文指導」4學分0學時(計入畢業學分)。 自92學年度入學學生起,碩二、博二學生:上學期必須修一門「論文指導(一)、下學期必修「論文指導(二)」各3學分0學時(不計入畢業學分)。
碩三(含以上)欲提口試之研究生,請於當學期選課期間內,上網選修「論文」。 碩三(含以上)欲提口試之研究生,請於當學期選課期間內,上網選修「論文」。 博三(含以上)欲提口試之研究生,請於當學期選課期間內,上網選修「論文」。
研究生於申請學位考試前,修習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之「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並獲通過。
點閱經費古籍 詳如下列附件
108學年度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修業準則暨點書規定

 
 
參加研討會 參加學術研討會十次(含)以上,並撰述心得。
國文研究所碩士班點書暨研討會心得報告檢核表.odt
研討會出席証明單_碩班生_.odt
出具出席國內外相關單位所舉辦之學術研討會或專題演講十次(含)以上簽核之證明。
 
出具出席國內外有關單位所舉辦之學術研討會 10 次(含)以上(其中校外主辦之學術研討會須佔 6 次以上)由指導教授與系主任簽核之證明。
其他 有關學位考試相關規定(如工讀時數、論文發表等), 詳情請見碩士班修業準則暨點書規定碩士班學位考試流程說明。
  1. 教碩班學位考試為二階段(計畫審查及口試),初審通過後90天始可提出口試申請。
  2. 有關學位考試相關規定, 詳情請見教學碩士班論文計畫初審作業規定教碩班學位考試流程說明。
  1. 博士班學位考試為三階段(資格考、初審及口試),初審提出申請日後第 180 天起始可提出口試申請。
  2. 有關學位考試相關規定(如資格考、初審、論文發表等), 詳情請見博士班修業準則暨資格考規定博士班學位考試流程說明。
  3. 博士生撰寫資格考核讀書心得報告格式可參考國文學誌撰稿格式
提出申請口試期限 本系學位考試時間約:上學期1月初,下學期6月初。


(二)、繳交文件

  碩士 教學碩士 博士
繳交文件
  1. 「學位考試申請書」【表B】 及無違反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3. 出席研討會會議證明
  4. 審核過之研討會及點書心得(請自行製作封面,採雙面複印、編頁碼,並請指導教授於心得封面上簽核)
  5. 點書及研討會心得檢核表
  6. 雙面影印點書封面(底)影本(含登記章)、自評表
  7. 工讀時數檢核表(含證明)
  8. 發表於具審查機制的國內外相關單位舉辦之學術性研討會或期刊至少一篇(含)以上論文之證明(99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發表論文之規定)。
  9. 申請原創性論文比對,列印比對結果及論文比對頁面送指導教授判定
  10. 「口試委員基本資料、口試日期表」【表C】(請指導教授填報)
  11. 繳交論文三本(論文顏色依教務處規定)及論文寄送郵資至系辦,由系辦連同聘函等寄發口試委員。
  12. 請於新教務系統Key上英文姓名(與護照同)。
論文計畫審查:
  1. 論文計畫審查申請表一份,夜間班於每年3月15日前提出,暑期班於每年4月15日前提出。(應屆畢業生)
  2. 繳交計劃審查論文三本及論文寄送郵資至系辦,由系辦連同聘函等寄發口試委員。
  1. 「學位考試申請書」【表E】 及無違反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3. 出席研討會會議證明
  4. 發表於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或學術性會議論文至少兩篇之證明(不含翻譯、演講稿整理、書目彙整、會議報導、訪問稿、採訪報導等)。
  5. 申請原創性論文比對,列印比對結果及論文比對頁面送指導教授判定
  6. 「口試委員基本資料、口試日期表」【表F】(請指導教授填報)
  7. 繳交論文七本(論文顏色依教務處規定)及論文寄送郵資至系辦,由系辦連同聘函等寄發口試委員。
  8. 請於新教務系統Key上英文姓名(與護照同)。
論文口考:
  1. 「學位考試申請書」【表B】 及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3. 出席研討會會議證明
  4. 申請原創性論文比對,列印比對結果及論文比對頁面送指導教授判定
  5. 「口試委員基本資料、口試日期表」【表F】(請指導教授填報)
  6. 教碩畢業程序表
  7. 檢具口考申請表件(紙本)送交系辦初審,至系辦先行預審畢業資格及申請論文比對帳號,待排定口考日期後,口考學生再自行上網系統登錄作業,系統審核完畢始完成線上學位考試申請流程。進修學院學位考試申請系統:DegreeExam_WF
    (一)學位考試申請系統應檢附文件:(考生請自行拍照或留存電子檔, 以利上網登錄。)(1)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 。(2)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3)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課證明(106學年後入學適用。(4)各系(所)規定文件。
  8. 繳交論文三本(論文顏色依教務處規定)及論文寄送郵資至系辦,由系辦連同聘函等寄發口試委員。
  9. 請於新教務系統Key上英文姓名(與護照同)。


三、口試當天:

  碩士 教學碩士 博士
準備資料
  1. 考生備總評分表【表D】1張
  2. 評分標準表【表E】3張
  3. 學位考試評分表【表F】3張
  4. 簽名頁【表G】1張
 計畫審查:
  1. 考生備「論文計畫審查總表」1張及「論文計畫審查委員意見表」3張
  1. 考生備總評分表【表G】1張
  2. 評分標準表【表I】3張
  3. 學位考試評分表【表H】3張
  4. 簽名頁【表J】1張
口考:
  1. 考生備總評分表【表I】1張及學位考試評分表3張
  2. 評分標準表【表H】3張
  3. 簽名頁【表G】1張
註:口試視狀況自備點心或水果
向系辦領取印領清冊、借用錄音筆,亦可自備。


四、口試後:

  1. 將印領清冊送交系辦,歸還錄音筆(自備錄音筆者,請先交由系辦上傳檔案)。
  2. 簽名頁送系主任親簽並自行留存正本。
  3. 電子學位論文上傳自我檢核表送指導教授簽名。

 
五、畢業前:

  1. 修改論文。
  2. 請至本校圖資處博碩士論文系統將論文上傳 (若有疑問電洽圖資處讀者服務組分機:5538),建檔完成,始准辦理離校手續。
  3. 列印授權書:
  4.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中【論文登錄】建檔成功,並請列印「本校圖資處授權書」以及「國家圖書館授權書(請將個人身份證字號匿名)」置於論文內。
  5. 論文內容須附上封面、簽名頁、本校圖資處、國家圖書館授權書、中文摘要、目次、論文正文、參考文獻、附錄。
  6. 上網至校友服務中心登錄個人基本資料,登入帳號、密碼與網路選課帳號密碼相同 (唯僑生登入之帳號為學號)。

 
六、辦理離校手續:

  1. 辦理離校:依教務處規定「研究生第一學期畢業應於1月31日前,第二學期應於7月31日前完成離校手續。」惟符合學則規定提早畢業之研究生,得以通過學位考試並完成論文修改畢業離校之月份登載封面月份。
  2. 填寫離校手續單並依序至各單位離理線上離校手續。系辦於學生到校辦理離校手續時,才會進行線上審核。(教碩生採線上系統審核)
  3. 繳交論文共三本─皆為平裝本(系辦1本、圖資處1本、註冊組1本,論文電子檔(備用)及授權書),封面依學校規定統一採用淺黃色封面(色號C=0, M=5, Y=30,K=0),字體為黑色。內頁均採用70磅之白色模造紙印刷,A4紙張大小為準(膠裝)。字體為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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